国务院办公厅2007年5月13日国办发[2007]36号《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行业协会商会意见》”]规定:“要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彻底分开,目前尚合署办公的要限期分开”“现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确需兼任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批[注:文件未说明何为“确需兼任”]”。
现实是:不少地方印刷行业协会继续挂靠地方新闻出版局,如挂靠在印刷复制部门;一些政府官员兼任印刷行业协会领导职务(如副理事长)。
(2)协会的“直接经济渗透”
展会是块大蛋糕,可令无数英雄竞折腰。
国家明确规定协会受委托或自行办展会可“有偿服务”,多数协会利用其涉及政府、大型企业会员、展览公司、媒体的资源优势,将办展作为重中之重,成为创收重要经济来源。不少大型品牌展会出自协会与名展览公司等机构之联手,有的还获UFI认证,PRINT CHINA、CHINA PRINT、全印展皆为业内公认口碑好的展会。
《行业协会商会意见》规定:行业协会举办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培训等活动可以实行有偿服务,收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和收支情况。事实上各类协会举办的展览会公布“收支”属于鲜有耳闻。
此外,个别协会领导也承认:不同协会举办的展会有“撞车”之嫌。多数展会将重点放在经济实力最强的制造商上,而展会间隔时间短、内容雷同,让企业感觉负担大,有被迫参展之非议,且参展效果不尽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