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报纸、期刊的管理,规范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工作,各地认真贯彻执行新闻出版总署2006年2月制定的《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严格依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开展报刊年度核验工作和记者站年检工作。2005年度的核验工作全部完成,2006年度报刊核验工作和记者站年检工作也已陆续展开,四川、云南、新疆等省区已于4月中旬将2006年度报刊核检报告提交新闻出版总署,河北、上海、江苏、广东、广西等省(区、市)核验工作基本完成,辽宁、山东、陕西等省年检工作将陆续完成。
严格依照出版管理法规规章进行报刊年度核检,认真督促报刊纠正出版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因报刊均在登记地进行年度核验,北京市相对全国其他省区市,每年报刊年检任务更为繁重,涉及报纸期刊3000多种。对年检中发现的未严格遵守报刊出版管理规定的报刊,北京市新闻出版局作出缓验处理,要求违规报刊出版单位就其年检中发现的违规问题作出书面检查,按相关规定立即纠正,主管单位同意后再办理年检。对情节严重的违规报刊,根据相关法规规章予以查处。2005年度核验中,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发现未按规定出刊(包括未出刊和未按规定刊期出刊)的期刊21种,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报刊10种,擅自增加或变更主办单位或主管单位的期刊21种,擅自变更刊期、开本的报刊36种,刊名标识不规范的报刊25种,“一号多版”的期刊5种,擅自改变办刊宗旨的期刊2种。同时还在年检中发现,一些中央在京单位的报刊长期忽视出版管理,连续多年不参加年检、换证,或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申请或手续。根据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年检中发现的问题,新闻出版总署对部分违规的中央在京单位报刊作出处理,对15家报社下达了《警示通知书》。这些报社很快按要求纠正了各自的违规行为,并向总署和北京市新闻出版局作了书面检查。
吉林在2006年度报刊核验中重点检查“一号多刊”、“一号多版”和报刊版本记录,严重违规报刊在纠正违规行为后才能通过年检,省新闻出版局还将在年检后对这类报刊继续实施跟踪检查。福建对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报刊予以缓验,并借助年检督促违规报刊严格执行有关出版管理规定。广西对2006年编校质量检查中不合格的22种报刊予以缓验,以引起报刊对编校质量等问题的重视,认真做出整改,省局将对整改后的报刊进行检查,合格后方予通过年检。
完善程序,提高效率,为报刊出版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内蒙古自治区为加强对区内报纸和驻区各记者站管理,在2006年度报刊年检工作中,对于报纸出版单位和驻区各记者站年检材料,采取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初审、区委宣传部复审,最后由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审核通过的方式进行。在对驻区各记者站年检中,统一印制《驻内蒙古记者站核验表》,记者站所属报社须在核验表上盖章并签注年检意见。为配合新闻出版总署提出的出版物质量管理年活动,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在今年的年检工作中,专门对年检报刊进行印刷质量检查,对发现的存在印刷质量问题的期刊,省局逐一约请谈话,指出问题,责令改正后方予通过年检。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近年来通过首都之窗政府网站,实现了北京地区3000多家报刊年检信息的网上填报、网上审核,通过不断完善计算机管理系统,有效减轻了报刊出版单位年检工作量。同时,对中国科学院、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等十多家中央在京期刊主管部门实行上门年检服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安徽省新闻出版局今年在安徽省政务中心设立年检窗口,报刊处集中力量,对全省报刊进行集中年检。年检工作于3月5日开始,至3月19日结束,仅两周时间就完成了全部报刊及报刊社记者站、内部资料的年检工作。年检时间较往年大大缩短,年检质量也有所提高。江西省新闻出版局要求报刊出版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年检材料报送政务中心,对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报刊社,下发催告函,仍不按期报送的单位则予以缓验。材料报齐后省新闻出版局报刊处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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