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信息产品与电气产品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方便的同时,其负面影响也日益显现出来,大量报废的电子电气产品也给人们的生存环境带来严重的破坏。在欧盟地区,目前每年大约有600吨废旧电子电气产品的垃圾产生,这些废旧电子电气产品中含有大量如铅、镉、六价铬以及汞等有毒有害物质,对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处置不当将给环境带来极大的破坏。为此,经过10年多的研究和争论,欧盟于2003年1月23日和27日分别批准了2002/95/EC和2002/96/EC两个指令,并于2003年2月13日在其官方刊物上公布,即日起生效。 2002/95/EC指令即“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某些有害物质指令(Directive on 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简称RoHS指令。RoHS指令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禁止含有超过规定限量水平的铅、镉、汞、六价铬与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6种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产品(有部分豁免)进入欧盟市场。而2002/96/EC指令则是“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Directiveon Waste from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简称WEEE指令。根据WEEE指令,自2005年8月13日起,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商必须在法律意义上承担起支付自己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欧盟各成员国有义务制定自己的电子电气产品回收计划,并建立相关配套回收设施,以方便电子电气产品的最终用户能够方便并且免费处理报废设备。并要求在2005年8月13日后投放市场的电子和电气产品上加贴回收标识。